365bet注册指南 泰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机关协作配合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 | |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泰工商字[2017]166号 365bet注册指南 泰安市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机关协作配合 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 为加强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整体优势,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机关协作配合联动执法机制。 一、协作配合联动执法的主要内容 (一)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落实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部署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二)共同查处重大、疑难经济违法案件,研讨和解决联合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研究涉罪案件的移送和衔接工作,会商复杂疑难案件的定性、调查取证、涉罪移交标准把握等重要事项,并及时处置,确保执法的合法、公正; (四)协调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业务优势,为各类经济案件的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协作配合联动执法的工作机构 成立协作配合联动执法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工商局局长张京洲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韩立强同志、市工商局副局长米文珂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及市工商局内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协作配合联动执法办公室,协作配合联动执法办公室的职责是: 1、承担协作配合联动执法的日常性工作; 2、根据双方单位意见,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做好会务安排,形成会议纪要; 3、向双方单位通报相关案件线索,组织和协调执法行动; 4、根据双方单位的意见,做好有关案件移送问题和衔接工作; 5、收集和交流工作经验、做法,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三、协作配合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一)重大案情会商机制 协作联动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协作单位、案件主办人会议,共同会商涉嫌经济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和情况报告,妥善做好调查取证、案件定性、案件移送等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相互衔接。 (二)执法办案协作配合机制 1、工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中,对案值较大、情节严重,可能涉嫌犯罪的,可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共同解决案件定性、调查取证、证据的固定及保全等侦查问题。侦查后,对构成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2、对于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要分别依法立案,联合开展调查。对于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对于依法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3、公安机关在查处经济违法犯罪中,经侦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但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及时将案件移交至工商机关。 4、公安机关在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中,需要工商机关提供注册登记、行政处罚信息时,工商机关要全力配合。 5、工商机关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遇有当事人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配合执行行政强制措施、隐匿或毁灭证据,或暴力抗法时,公安机关应当迅速控制现场,并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 (三)联合督查调研机制 针对协作配合联动执法中的疑难问题,可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调研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联合执法的方法和措施,推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取得新成效。 (四)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协作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的交流和共享,采取多种方式,建立查处传销、非法集资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交流查处经济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经验,交流案源信息,互通案件线索,共享证据材料,全面加强联合执法协作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附:工商、公安协作配合联动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泰安市工商、公安协作配合联动执法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 张京洲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韩立强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米文珂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许 睿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魏 萍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杨 卓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聂玉洲 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 张 倩 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 李永乾 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 佘丰林 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 范新春 市工商局财务装备科科长 田 力 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 薛国强 市工商局网监科科长 张岱群 市工商局宣传科副科长 办公室主任: 许 睿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杨 卓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办公室成员: 李红星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党总支委员、三大队大队长 盛 勇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教导员 周 波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综合科科长 刘利华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竞争执法科科长 邢 伟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直销科科长 耿艳丽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民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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