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打击传销“斩草”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关于印发《打击传销“斩草”执法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根据市委要求和省工商局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共同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斩草”执法行动。现将《打击传销“斩草”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365bet注册指南 泰安市公安局
2017年9月7日 打击传销“斩草”执法行动 实 施 方 案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传销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近期在我市一些地方,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变种、新手法,迷惑性越来越强,群众切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市委要求和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斩草”执法行动。 一、行动目标 (一)打击明显见效。查处、侦破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件,捣毁一批规模聚集、流窜作案的传销组织和团伙,查处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有效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 (二)防控严谨到位。打防并举,群防群治,防控格局得到巩固;街道、乡镇、社区基层组织责任落实到位,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活动空间得到明显削弱和压缩,传销人员规模聚集现象被基本清除;宣传工作产生较大影响,打击、防范传销观念深入人心,互联网环境得到明显净化。 (三)深化整治长效。以“斩草”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立足基层基础,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协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清理力度,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及可疑动态监控,形成打防控管长效机制,把整治传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打击重点 (一)打着“一带一路”“互联网+”等旗号,包装成政府重大项目的传销活动;打着“国家扶持”“政府背景”的名头,鼓吹“资本运作”“1040工程”“投资开发”等噱头,以参观、考察、观光投资为幌子,诱骗他人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三)以“虚拟货币”“爱心公益”“慈善互助”“金融互助”“旅游互助”“网络营销”“消费返利”“多层分销”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县两级工商(市场监管)、公安要分别成立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由工商(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各抽调执法骨干组成,集中办公,定期召开会议,对辖区打传形势和新型传销模式的研判,部署安排执法行动工作开展,督导调度执法行动有关情况,对打击传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工商(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要联合成立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组,负责辖区及重点区域的排查、打击、整治。各县市区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人员名单于9月15日前上报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联合执法行动组机构人员名单报县市区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留档备查。 (二)开展排查清理行动。一是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对辖区城乡结合部、闲置房屋较多、流动人口密集的村镇、社区,以及近年来传销活动频发、传销人员聚集、群众投诉量较大的传销易发区域,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重点排查区域,报市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备案。工商(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组,结合本地情况,组织动员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等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区域重点排查,摸清辖区内的涉传组织和传销窝点,协调电信部门加强网上监控,协调人民银行掌握可疑资金流情况。二是要加大辖区内相关行业、相关公司、相关企业的排查力度,特别是登记主体有“网络科技”“电子商务”的公司、企业要逐户排查到位,掌握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活动,摸透情况并做好排查记录留存。三是要积极拓宽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搜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违法犯罪线索,做好上级转办、投诉举报涉嫌传销活动、事件的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通过排查清理,切实做到辖区底数清情况明,有关涉传情况问题得到有效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和区域性风险。 (三)集中查处打击。各级要以“严防控、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目标,对聚集型传销,深挖、细查传销组织结构和上层人员,循线打击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对网络传销,要实行多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技术手段,锁定网络传销核心层人员和核心账户,查明传销体系,实施精准打击。对排查清理和投诉举报发现的重大案件和涉传风险较大的问题,做好专题研判,及时警示、处置、打击。对跨区域、人员多、复杂敏感的案件,可逐级提请上级工商、公安机关统一组织、联合行动、挂牌督办。公安机关负责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的刑事打击。工商(市场监管)机关负责对一般参与人、违法人员的行政查处、教育、遣散以及所涉公司的监管、整改和取缔;并负责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机关依法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将主动向社会公布一批打击传销典型案例。 (四)广泛开展宣传。在整个执法行动期间,要始终坚持打击与宣传同步,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进市场、进车站”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在校学生、求职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出租屋主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手册明白纸、制作展板、设置公益广告、举办普法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让广大群众认清传销危害,自觉抵制远离传销。统筹运用报刊、发布会、微信公众号、网站、通讯服务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集中行动的成效,营造强烈的声势氛围。结合文明城市创建,防范传销宣传要进市场;结合排查清理,防范传销宣传要进社区、进村镇;要加大驻泰大中专院校防范传销宣传,实施“六个一”宣传教育工程,即在各院校分别设立一个防范传销工作站、印发一张“明白纸”、发布一批传销组织诱骗大学生的典型案例、每学期组织一次现场宣传、利用院校毕业生招聘会等平台开展一次“面对面”就业防传指导、各院校网站开设一个防范传销专栏,实现院校防范传销的长效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工商(市场监管)、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的向当地党委、政府、综治部门及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争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大力支持;要对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清醒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市里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将此次行动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二)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打击传销联合执法协作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市场监管)、公安机关要加强线索移交及处罚措施的衔接配合,依法对不同性质、不同恶性程度的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传销行为,工商(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分别依法立案,联合开展调查。对于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于依法需要追究其行政责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并作为今后查处传销案件依法遵循的常态化机制。 (三)立足长效,维护稳定。要坚持不发生区域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思维,立足建立健全打传维稳的长效机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切实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研判。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及可疑动态监控,严防传销人员回流及移入。要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把案件查处与维护稳定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扎实、稳健地开展案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强化参与传销人员帮教管控,严防发生并妥善处置聚集上访事件,力争把人员稳控在当地,把问题妥善解决在当地。 (四)狠抓落实,严格责任。要紧紧围绕行动目标,认真落实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将适时对各地行动进展和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督查,从今年开始,每年年底对各地查处、办理的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凡属参与人数过千、涉案金额上千万,有早发现的条件和基础而又没有上报反映情况或及时处置的重大案件,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对怠于履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坚决追责。年度查处传销案件的数量和案值以及工作成效作为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指标予以考核。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及时汇总行动开展情况,填写《打击传销“斩草”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及执法行动进展情况,每月15日、30日汇总上报至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重大案件和工作成果随时上报。专项执法行动后,各级要准确、如实统计汇总本地工作情况,并于11月3日前上报行动总结和战果统计表(另发)。 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 工商联系电话:0538—8513885,邮箱:tagpjyj@126.com;公安联系电话:0538—8275353,邮箱tajzbgs@163.com。 附:打击传销“斩草”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打击传销“斩草”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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